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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住建部一共发布了169项建督撤字处罚,其中关于证书的有165项。
涉及的证书主要是:一建、一造、监理、结构、岩土、电气、公用设备等。其中,一建挂证有97人,占总比58%。一建挂证人员中大多数都是频繁换注册单位,五六家都不算多,其中一个人换了9家企业。
“挂证”是如何被查出来的?
方法1、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
该方法通过“四库一平台”,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省市建设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内部信息数据比对,主要查处的是“一人多单位注册的‘挂证’”。
一人多单位注册,无论是一人多证多单位注册,还是一人一证多单位注册,都将被发现查处。有人说,我在两个省不同单位注册,这种情况省监管平台是查不到的,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管平台是可以查出的。
方法2、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该方法将社保信息与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注册信息进行比对。
社保信息确定人员工作单位,注册信息确定证书注册单位,两者一致,确定为人证合一;两者不一致,确定为人证分离,将被认定为“挂证”。方法2主要查处的是“人证分离的‘挂证’”。
方法3、对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方法3是在“人证合一”的情况,通过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查处,查处成本相对较高,主要手段有以下几种:
1)通过检查指纹、人脸识别等考勤信息,主管部门了解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达项目现场,了解执业人员是否在岗,向相关人员询问项目信息,若不知晓,可判定为“挂证”。
多地完善查“挂证”方式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管理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到2023年底,建立覆盖房建、市政、园林绿化、水务、文物保护、人防等全行业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一人一码”“一人一档”和“一人一卡”管理服务机制。 到2024年底,建立注册执业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的个人学历、职称、业绩、从业经历与企业资质管理、项目招投标、个人职称评定的联动机制。 严格落实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要求,依托实名制系统,整合有关管理平台数据资源,把项目管理人员信息数据纳入系统考勤,重点动态核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团队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严格落实注册执业人员从业规定,通过比对社保信息,核查解决执业人员“挂证”、弄虚作假等问题。 推动实名制系统与住建部“四库一平台”、 本市人社部门数据对接,通过比对注册执业人员社保信息,解决“一证多挂”“人证分离”等违规问题。 即将打通数据的平台: 2023年7月1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同意贵州省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电子证书的函》,贵州省住建厅同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审批系统自动获取证书、社保信息进行比对,注册人进行人脸识别。 自2023年8月1日起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或加贴增项(变更、延续)贴。 自2024年1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聘用企业(法人用户)在线填报注册申报信息,审批系统自动获取注册人资格证书、参保缴纳单位等信息,审批系统比对成功后,待注册人在线通过人脸识别确认后,完成网上申报。 编者注: 2022年11月22日,贵州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涉嫌“挂证”注册人员名单的通报》。共有19365名二级建造师涉嫌“挂证”。 根据通报得知,是通过对注册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进行比对查出“挂证”。 开标时交易系统自动比对投标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出现不一致情形的视为“挂证”线索,招投标监管部门随即启动调查。 评标完成后,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涉嫌“挂证”的,交易系统及时向招标人推送提示信息。 2022年3月该功能开发使用后,比对出27条线索,相关监管部门均已进行调查处理。 广州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比对工作的指引》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明确: 交易系统将自动比对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查处打击招投标活动“挂证”行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签字确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社保信息与投标人的一致。交易系统比对后发现存在社保信息不一致情形的,将向相关投标人和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推送提示信息。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交易系统将及时向招标人推送提示信息。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暂停向交易系统推送广州市住建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社保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诚信档案信息,并启动调查。 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的通知,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第十五条 平台分析比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资格条件,对下列异常情形予以预警。住建部门应组织核实预警情况,及时消除误判预警。对于项目经理预警情况属实的,该项目的当季度项目经理到岗情况指标视为不符合评价要求,计0分。 1.项目经理(总监)未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总监)受聘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 3.项目经理(总监)的注册证书已失效。 2022年8月,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省平台”对接“四库一平台”,比对项目经理、总监资格予以预警。 1、2022年10月1日起,省级实名制平台通过对接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方式,获取项目基本信息和施工许可证信息。 2、“省级实名制平台”通过对接住建部“四库一平台”,获取从业人员注册信息,并对项目经理(总监)的岗位资格进行比对: 对于项目经理(总监)存在非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的企业非本单位的,予以预警。 项目经理存在预警的,视为未到岗履职,到岗情况(最高8分)记为0分。 3、2022年10月1日起,“省级实名制平台”将正式启用考勤抽查功能。对项目部分考勤人员(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勤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核查,原则上每月每个项目不少于一次。 4、被抽查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在收到抽查短信或平台的抽查提醒两个小时内回应抽查事项。